| 作者:章清 近日,三部门联合发布规范动物放生活动的通知,明确划定外来物种、病残个体等禁止放生范围,并强调科学评估与依法监管。 
盲目放生,其所谓“善举”早已异化为生态之劫。从放生矿泉水这般荒诞行为,到随意引入清道夫、鳄雀鳝等对我国水域产生严重危害的入侵物种,更有甚者,将病弱动物弃于荒野,成为疫病传播的潜在源头。这些行为虽披着善的外衣,却远离了善的本意。其根源,在于慈悲之心被误读为一种自我感动,脱离了真实生命福祉的根基。 新规的意义,在于将善举重新锚定于科学理性与责任伦理的基石之上。其通过明确禁止危害性放生、要求科学评估物种与地点、规范水生生物放流、健全收容救护机制,构建了“有序慈悲”的系统框架。同时,建立跨部门协作链条,严厉打击非法牟利行为,更使慈悲的实践不再游离于法律监管之外,而是在责任的轨道上运行。只有当我们从科学认知出发,敬畏自然内在法则,对生物多样性怀有深切的责任,慈悲才能真正化为润泽万物的长流。
|